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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南縣站12月9日訊(通訊員 段國祥)2013年來,南縣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不斷完善採購工作行為和程序,特別在工程類政府採購領域進行了大膽革新探索,著力推行“四個規範”,受到社會各界好評。
  “四個規範”內容一是規範工程項目審批,凡達到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工程必須依法實行政府採購。項目申報必須有資金來源審批和項目投資評審結論。二是規範項目預算審核,所有申報項目必須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預算審核。三是規範工程政府採購程序,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四是規範政府工程驗收決算,所有政府採購工程必須依法進行合同驗收,驗收合格後由審核預算之外的另一家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決算進行審計,作出審計結論交採購辦審定備案。
  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建設,該縣工程政府採購達到了規範行為,做到了公開,公平,公正。有效的防止了腐敗行為的發生。  (原標題:南縣“四個規範”促推政府採購陽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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