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開門慢,醉漢掌摑司機,司機持刀反擊
  公訴機關認為鄭愛國構成故意殺人罪
  ■新快報記者 郭海燕 通訊員 馬偉鋒
  去年6月,廣州員村四橫路口發生一起公交車命案:乘客阮某認為司機鄭愛國開車門太慢,與其發生爭執。鄭愛國臉部被掌摑後,用彈簧刀捅刺阮某致其死亡(詳見新快報2013年6月26日A27版)。此案當時曾引起廣泛關註。昨日,廣州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公訴機關認為鄭愛國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鄭愛國稱是阮某的一再挑釁讓他又怒又怕,才持刀想嚇住他,絕無行凶故意。此案未當庭宣判。
  一場爭執引發一樁命案
  據檢方指控,2013年6月24日晚9時左右,乘客阮某在廣州越秀區乘坐541公車時,與司機鄭愛國發生爭執。當車子行至員村四橫路口時,兩人再度起口角。鄭愛國臉部被掌摑後亮出彈簧刀,再遭踢後衝上去捅刺阮某。阮某隨後因左肺及右心房破裂搶救無效死亡。
  昨日的庭審,法庭播放的案發全程錄像還原了當時的情形:阮某上車後言語幾句,鄭愛國蹭地站了起來。阮某動手扯鄭愛國,扯下領口扣子。鄭愛國隨即猛回踢一腳。兩人相互推搡。之後兩人停止爭執,鄭愛國繼續開車。
  當車子靠近員村時,阮某換位坐到鄭愛國後面,之後又走上來,幾次拍打正在開車的鄭愛國。見鄭愛國沒有理會,阮某加大幅度一手“拍”在鄭愛國臉上。鄭愛國將車停到路邊,站起來拿出彈簧刀。阮某一腳踢來,鄭愛國衝上去與阮某扭打在一起。乘客紛紛跑到後頭。十幾秒後,鄭愛國離開阮某。阮某站起來,拍打車門要求下車。大約1分鐘後,鄭愛國打開後車門放他下車。
  檢方:司機有殺人主觀故意
  案件發生後,鄭愛國報警,而後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起訴。
  昨日的庭審中,鄭愛國回憶說,阮某上車後問:“坐在公交車裡面開著空調很舒服吧?”他還當成是說笑,誰知阮某隨後開始罵娘,認為他開車門太慢。鄭愛國解釋,當日靠近公交車停靠點時,一輛的士擋在前面,他本來不打算開車門,但看到跑過來的乘客越來越多,便違規開了車門。阮某對此很是不滿,兩人遂起爭執。
  公訴機關認為鄭愛國構成故意殺人罪。因為鄭愛國雖被挑釁毆打,但所受的傷都是輕微傷。但他持刀捅刺給阮某造成的卻是致命傷。同時,公訴人認為鄭有自首情節,建議對他從輕處罰。鄭愛國當庭表示不服指控,一再聲稱絕無殺人故意。
  律師:乘客酒後挑釁司機
  鄭愛國的辯護律師認為,鄭愛國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即使是防衛過當,也只能定性為故意傷害。
  據其他乘客證言,當日阮某到站後,不打算下車,還要與司機理論,這才第二次產生口角並引爆矛盾。而據女伴證言及血液檢測,阮某當夜喝了些酒。
  辯護律師認為,阮某醉後蓄意挑釁正在駕駛公交車的司機,罔顧其他乘客安全,行為本身違反法律規定,負有嚴重過錯。據多位目擊者證言,阮某身材健碩,在鄭愛國最後亮出刀子時,還上前踢打。
  辯護律師還說,巴士公司積極賠償,被害家屬也深明大義表示諒解,希望法庭能對鄭愛國從輕處罰。
  此案未當庭宣判。
  ■現場
  “發生這些就像一場夢”
  “發生這些就像一場夢!”昨天的法庭上,鄭愛國如此感慨。現年42歲的他來自湖南張家界,臉色白皙。他說,自己從未想過平淡的生活竟然會攤上命案官司。那時,廈門公車縱火案發生不久,阮某行為讓他精神高度緊張又害怕,才一時行為失控。
  昨日,旁聽席上坐的多是鄭愛國的親屬,他們平靜地觀看整個庭審過程。在鄭愛國離場時,寬慰他家裡一切都好。不過,律師透露,鄭愛國膝下一位十來歲的兒子,剛做完一場骨瘤手術,鄭愛國對此毫不知情。  (原標題:公交司機捅死乘客案昨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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